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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施工领域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8-11 16:56:18    点击:2504次

    各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规范全市危大工程专家论证及专家库华亿(中国)管理工作,压实五方主体责任,切实管控重大风险,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守底线,确保危大工程管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把危大工程管控作为建设施工领域生产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的重中之重,深入学习掌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37号令),吃透核心要义,熟知具体实施工作流程,夯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相关单位全面落实责任和措施,严把“五个关口”,落实“五个到位”,坚决防范危大工程施工风险。

    (一)严把“五个关口”

    1.严把方案编审关。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组织相关技术人员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计算书及相关图纸。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2.严把专家论证关。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3.严把危大交底关。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4.严把过程实施关。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安全专项巡查;

    5.严把工序验收关。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二)落实“五个到位”

    1.风险辨识监测要到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列出危大工程清单,对需要进行第三方监测的危大工程,要委托相应勘察资质单位进行监测,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监理单位要结合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资金投入使用要到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要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建立资金使用计划,根据计划及时配备满足施工要求的材料、设施和安全防护设备、用品,确保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到位;

    3.人员在岗履职要到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施工现场履职,施工单位对危大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登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要进行现场监督;

    4.危大档案建立要到位。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做到危大工程“一工程一档案”;

    5.现场公示警示要到位。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危大工程公示牌和安全警示标志;验收完成后,应当在危大工程所在区域设置验收标识牌,公示验收时间及责任人员。

    二、突出重点,切实规范危大工程专家论证基本程序

    (一)专家论证申报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按规定需要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到工程属地住建部门进行专家论证申报,工程属地住建部门应当对论证申报进行审查,符合论证条件的出具介绍信。

    (二)论证专家抽取

    施工单位应当于论证会召开3日前,带工程属地住建部门介绍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报批表到市住建局质安站抽取论证专家。

    (三)专家论证会议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会参会人员应包括:

    1.专家;

    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3.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4.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5.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四)专家论证内容

    1.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2.专项施工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施工图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3.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五)专家满意度反馈

    专家论证会议结束后,施工单位组织建设、监理、设计等参会单位,共同对论证专家满意度进行反馈打分,并扫描论证签到表右上角二维码上传《专家满意度反馈表》。

    (六)专家论证报告

    专家论证会议通过后,施工单位将论证签到表、论证报告、对专家意见回复等资料报工程项目属地住建部门。

    三、强化监管,提高危大工程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力度

    (一)摸清底数,建立危大工程台账。各住建部门要建立监督项目的危大工程台账,将专家论证申报、专家论证报告等资料纳入档案管理,明确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建设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包括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施工部位、重要技术参数、开始施工日期、完成施工日期等,并对危大工程制定具体的安全监管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严格执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住建部门要对照《规定》,按照“五个关口”和“五个到位”底线要求,加强对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和监测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和责任的监管,真正把事故隐患当作事故来查处,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要敢于亮剑,不徇私情,严格依法办事,以此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施工过程管控,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安全管理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

    (三)加强管理,实行专家华亿(中国)考核。各住建部门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上传《专家满意度反馈表》,市住建局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家管理办法》对危大工程专家库进行管理,采取“线上回访+线下抽查”的方式,对专家论证情况进行检查,针对专家未履行专家义务、在论证工作中有违反职业道德、论证意见违背客观事实等行为,将记入诚信档案,问题严重的直接取消专家资格。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228

    (联系人:兰毅朋      电话:029-8557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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