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工程系列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陕人社函〔2016〕713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级有关部门:
经研究,现将2016年度工程系列建筑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任职年限及学历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高级工程师的,须任工程师5年以上(含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5年;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任职年限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必须精通本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有关基础理论,了解国内外进展华亿(中国),在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一等奖第一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两名,一等奖前三名。
(2)在急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
(3)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4)留学回国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或引进急需的特殊人才。
2、外语能力
申报人员均须取得外语考试合格证书(A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外语免试:
(1)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2)年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长期”为连续工作20年);
(3)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含市辖区有关单位);
(4)在基层一线长期从事建筑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长期”是指任现职后连续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需有国家留学中心出具的留学经历证明书);
(6)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的;
(7)参加国家外语六级以上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报中级职称的。
(8)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
(9)任现职以来,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地市级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
(10)单位派出在海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11)获得博士学位的。
3、计算机应用能力
申报人员须提供通过国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3个模块中至少5个模块的考试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
(1)年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
(2)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
(3)取得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在单位受聘职称时免考;
(4)全省山区县及乡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者。
4、论文著作
申报高级工程师者,应能胜任指导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工作,任现职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
5、继续教育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陕人社发〔2011〕54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16〕52号)要求,2014、2015、2016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分别不少于80学时,其中参加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学时。
二、报送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
2、《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简表》(附件2)一式20份,A3纸打印。
3、主管部门出具评审推荐函,同时附《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电子版(Excel格式)。
4、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公示证明、以写实为主的业绩推荐材料。
5、本人任现职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主要反映本人近5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和科研成果。
6、学历证(在提供最高学历的同时还需提供专业院校第一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注册打印的带有二维验证码的学历证明)、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外语合格证(或外语免试申请表,见附件4)、计算机能力考试合格证(或计算机免试审批表,见附件5)、聘书及各类获奖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7、公开出版的专业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含封皮、目录、正文)和论文打印件(打印件要求用A4纸打印,标题用宋体加粗2号字、摘要用宋体4号字、正文用仿宋3号字)
8、申报人员必须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
9、一张两寸照片,要求人事部门收集后统一张贴在A4纸上,照片下面注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申报材料一式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分别装订,纸质材料袋封面粘贴《工程系列报送材料目录》(附件1)。
三、申报推荐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1、基层单位及各有关市的人社部门要严把推荐关,认真核实被推荐人员的有关材料,对其专业技术工作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把确有真才实学,在工程建设第一线有突出业绩的人员推荐上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各单位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之前,必须将所有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基本条件和主要成果在单位公示,征求群众意见,公示情况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未向群众公示的申报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3、评审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高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函〔2006〕230号)执行。
4、申报材料必须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集中一次性上报,个人报送材料概不受理。评审材料待评审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按原报送渠道退回,个人领取材料亦不受理,逾期不予保管。
5、各种评审表格须用蓝黑钢笔、碳素笔填写或打印填写,要字迹端正清楚,内容真实,推荐单位须对内容认真核实,申报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的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6、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需认真做好答辩准备,具体答辩办法按照《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评审答辩操作规则(试行)》(陕人发〔2008〕209号)文件执行。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报送材料时间:2016年10月10日—10月20日
报送材料地址:省政府前大楼13层29号
联 系 人:赵 琳
联系电话:029-63915750
附件1:工程系列报送材料目录
附件2: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简表
附件3: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
附件4: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
附件5: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批表
(下载附件详见“陕西建设”网)
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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