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协发 [2015]4号
各会员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了不断提高我市非公有制建筑类企业人员素质,使更多具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人社职发[2010]3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5年度建筑类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西安地区非公有制建筑类企业直接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助理工程师:具备本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大专毕业2年以上或本科毕业1年以上)。
2、工程师:具备本专业中专毕业以上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4年以上;如无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须统招生本科毕业5年以上或统招生大专毕业7年以上。
三、申报办法
申报助理工程师者持本人学历证书、计算机和继续教育等证书;申报工程师者持本人学历证书、助理工程师证书、英语、计算机和继续教育等证书到我会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申报表和相关资料。
申报者符合其他评审条件,如无英语证书或计算机证书,应尽早报名,可参加今年人社部门组织的英语、计算机培训和考试。
联系人:王惠英 杨 晶
电 话: 82223769
地 址:西安市安东街110号(城建干校院内)1号楼202室
西安建筑业协会
2015年1月9日